郭敬明事件怎么回事?郭敬明抄袭事件始末回顾!

时间:  作者:静待
关于郭敬明导演所拍摄的影视剧已经在圈内有着不错的口碑,比如近段时间的《云之羽》妆造在全网获得了超高口碑,但是也是有不少人对其不买账,纷纷提及其当年所发生的事件,那么郭敬明的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在这里也和小编一起回顾下郭敬明事件始末吧!
郭敬明事件怎么回事?郭敬明抄袭事件始末回顾!
郭敬明,1983年6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中国作家、导演、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最小说》等杂志主编。高中时期郭敬明以“第四维”为笔名在网站榕树下发表文章。2002年,出版第一部作品《爱与痛的边缘》。2003年,因玄幻小说《幻城》而被人们熟知和关注。

至于郭敬明事件主要是指“郭敬明抄袭事件”,主要是发生在2003年时候,当时作家庄羽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她在2002年11月创作完成的小说《圈里圈外》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为此,将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

随后在2004年12月7日由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在此之后,郭敬明表示不服,并在2004年12月一审判决后,郭敬明声明称,将继续上诉,同时还表示,自己从未与庄羽进行任何庭外联系,也不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而庄羽则是在2004年12月20日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直至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该判决结果也是直接为持续了两年多的“郭敬明抄袭事件”画上了句号。但是关于公开道歉一事郭敬明则迟迟没有进行,最终在2020年12月31日凌晨,郭敬明在微博发文正式向庄羽道歉,表示后悔在法院判决后不肯承认错误。

与此同时,郭敬明表示:“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同日,庄羽发文接受郭敬明道歉,提议成立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郭敬明转发其动态回应“同意成立反剽窃基金”。
郭敬明事件怎么回事?郭敬明抄袭事件始末回顾!
由此该事件也是正式结束,而郭敬明虽然最开始在圈内不怎么受认可,但是至今其所拍摄的电视剧以及电影都成为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更甚者有不少网友表示,不要在乎郭敬明所拍摄影视剧的内容细节等各方面,只需要知道其在妆造上一定是最好的,而且还诞生了“小四审美”等关键词,想来也是对郭敬明来说也是十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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